作为外国雇主,在德国招聘员工是扩大业务规模的一种有利可图的方式。大多数雇主已经意识到,在招聘过程的前、中、后期遵守当地法律的重要性。
德国复杂的劳动法中,工作时间规定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对这些规定产生误解或未能遵守,就如同拼图中缺了一块,导致整个游戏都输了。
正因如此,本文将详细介绍每一位外国雇主在德国招聘员工时必须遵守的所有重要工时相关规则和规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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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外国雇主,在德国招聘员工是扩大业务规模的一种有利可图的方式。大多数雇主已经意识到,在招聘过程的前、中、后期遵守当地法律的重要性。
德国复杂的劳动法中,工作时间规定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对这些规定产生误解或未能遵守,就如同拼图中缺了一块,导致整个游戏都输了。
正因如此,本文将详细介绍每一位外国雇主在德国招聘员工时必须遵守的所有重要工时相关规则和规定。
德国法律并未将“标准工作时间”定义为单一的固定时间表。相反,工作时间由法定最高限额、集体协议(Tarifverträge)以及个别劳动合同共同规范。
德国制定了严格的法规来保护劳动者。在最高工作时长和休息时间方面,这些法规的要求更为严格。
该法律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基准限值为8小时。这是在德国计划招聘时需考虑的关键基准。不过,只要在适用的参考期内,平均每个工作日的工时不超过8小时,每日工时可延长至10小时。
这意味着,在6个日历月或24周内,员工每个工作日的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这使雇主在业务繁忙期间能够灵活安排,但工作时间较长的日子必须通过缩短工作时间或安排休息日来平衡,以确保平均工作时间符合规定。
夜间工作同样受工作时间限制的约束,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可能有权获得补偿或补休。夜间工作是指在晚上11点至次日早上6点之间进行的工作(《劳动时间法》第6条)。夜间工作者有权接受健康评估并享有额外的健康保护。
由于《工作时间法》以工作日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因此按6个工作日计算时(6×8小时),法定最高工作时间即为每周48小时。
您可以将每周工作时间临时延长至最多60小时(6×10小时),但前提是随后在参考期内,平均工作时间需降回相当于每周48小时的水平。
实际上,德国许多企业实行每周工作5天制,这通常意味着每周工作时间约为40小时。
德国法律并未规定确切的开始或结束时间。
在大多数办公室里,工作时间通常在08:00至09:00之间开始,在16:30至18:00之间结束。
实际上,该时间表与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以及30至60分钟的休息时间相吻合。
德国已采取了灵活的工作模式,例如:
外国雇主往往对德国的“最长工作时间”这一概念存在误解。
每日绝对上限为10小时,这是严格的上限,不得超过。
根据平均计算规则,如果员工在某些天的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则在6个月(或24周)内,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必须恢复到8小时。
《劳动时间法》(ArbZG)以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因此每周48小时和60小时的法定上限是按6天为基准计算的。实际上,绝大多数德国企业实行 每周5天工作制,这导致实际数据有所不同:
每周工作6天(法律依据) | 每周工作5天(通常做法) | |
标准最大值 | 每周48小时 | 每周40小时 |
临时上限 | 每周60小时 | 每周50小时 |
长期平均目标 | 每周48小时 | 每周40小时 |
无论实际工作天数多少,均适用平均计算规则:如果员工暂时每天工作不超过10小时,则在6个日历月(或24周)内,平均工作时间必须恢复到每个工作日8小时。
某些行业——例如医疗保健、酒店业以及运输和物流业——根据集体谈判协议或法定例外规定,可能存在与这些限额的具体偏差。
《工作时间法》(Arbeitszeitgesetz)是核心的法律框架。该法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以及雇主应如何安排工作时间表。其根本目的是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并防止过度劳累和职业倦怠。
《工作时间法》的适用范围比大多数雇主预期的要广。
它规范了工作时间的整体安排,而不仅仅是工作时长。其涵盖内容包括:
德国执行严格的回收规定。
这对外国雇主来说为什么重要?
这些正是大多数外国雇主容易出错的地方。
休息是强制性的、无薪的,且必须按计划安排,并非可选的。
要点包括:员工不得主动放弃休息时间,雇主必须确保员工确实休息。
员工在两班之间必须至少有11个连续小时的休息时间。例如,如果工作于18:00结束,下一班不得早于05:00开始。
重要的是,员工连续工作不得超过6小时,期间必须休息。
原则上禁止在周日和公共假日工作,除非特定行业有此要求,或雇主提供补休作为补偿。如果员工在周日工作,必须在两周内(含实际工作的周日)获得一个补休日。如果员工在工作日(即公共假日)工作,必须在八周内给予一个补休日。
年假虽由另一部法律规范,但与工作时间相关。《联邦年假法》(BUrlG)规定,雇主必须提供至少20天带薪年假(以每周工作5天为基准)(每周工作6天则为24天)。实际上,雇主通常会提供25至30天。
欧洲法院2019年的一项裁决(C-55/18)要求所有欧盟成员国确保雇主实施客观、可靠且易于使用的工时记录系统。
鉴于德国立法机构未出台相关成文法,德国联邦劳动法院(Bundesarbeitsgericht,BAG)于2022年9月13日介入此事(1 ABR 22/21),裁定所有雇主,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必须记录员工的全部工作时间,而不仅仅是加班时间。
根据联邦劳动法院2025年12月的裁决,所有雇主必须以电子方式记录工作时间,包括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休息时间以及加班时间。基民盟/基社盟与社民党达成的2025年联盟协议进一步强化了这一义务。
雇员人数少于10人的小型雇主可以
虽然可以享受过渡性安排,但记录工作时间的一般义务现已适用于所有雇主。
要正确理解这一点,你需要区分法律上的限制和实际做法。
根据德国法律,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天最多10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上限为48小时。这只是上限,而非常态。
大多数全职员工的工作时间如下:
德国的办公时间遵循一种有条理但又灵活的模式。
大多数企业职位的工作范围通常在以下领域内:
《兼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TzBfG)和《工作时间法》对德国的兼职工作作了规定。如果雇员的工作时间少于同类全职雇员,则被视为兼职雇员。对此没有固定的最低或最高工作时数要求。
最常见的兼职工作安排是每周约20小时。通常情况下,根据具体岗位的不同,每周工作时间大致在15至30小时之间。
雇主必须将兼职员工与全职员工一视同仁。这包括按比例计算的工资、平等享受福利以及平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在劳动法领域,德国拥有结构最为完善的家庭支持体系之一。虽然没有专门针对性别的法律,但相关保护措施非常有力。
德国没有专门针对女性的额外法律,但雇员每生育一个孩子可享受最长3年的育儿假(Elternzeit),由父母双方共同分享。其中最多24个月的育儿假可以推迟使用,并在孩子满8岁之前休完。他们还可以申请兼职工作。根据《产妇保护法》(Mutterschutzgesetz),怀孕期间的工作时间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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